为落实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自我监管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能,麟游县疾控中心组织监督员对辖区内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看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查看资料等方式,从以下五个方面,对15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建立情况;二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三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四是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五是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订立劳动合同告知义务履行,警示标识说明及检测结果公示,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用品配置情况。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落实,刚柔并济,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职业卫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