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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疾控: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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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957 更新时间:2023-11-02 17:18:02   

秋冬季是肺炎支原体感染、腺病毒感染、新冠病毒感染、流感、水痘、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腹泻、轮状病毒感染腹泻等肠道传染病高发季,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管理好传染源


1.明确传染源。一般肺炎支原体等相关病原微生物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是传染源,免疫力较强人群可携带病原体,自身不一定发病(即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但具有传染性。

2. 加强传染源管理。传染病患者应采取居家或住院治疗措施,待体温恢复正常、咳嗽等其他症状完全消失后,方可正常返校或上班。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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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家庭防控。近期,家庭应加强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注意家庭室内通风消毒,严防其他家庭成员感染。轻症感染者居家休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外出,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有居家感染者的家庭应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与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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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校园防控。学校、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38℃),或体温≥37.5℃伴咳嗽、头痛、咽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校医报告,及时联系就医,根据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治疗。校园应加强相关接触人员(含教职员工)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卫生),注意室内等公共活动场所通风消毒。发生传染病病例的校园应注意收集、消毒、封存和投放生活垃圾,做好保洁等相关人员个人防护。


二、切断传播途径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的呼吸道飞沫或与其密切接触传播,肠道传染病主要通过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和被其污染的餐具、水、食物及密切接触传播。如家庭、校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肠道症状人员时,在及时就医的同时,应做好相关接触人员手卫生与个人防护,对室内空间及时消毒通风,对呕吐物等污染环境及时消毒清洁,加强卫生间等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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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易感人群


 一般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等免疫力较低人群为传染病防控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疫苗的,优先推荐接种疫苗,有效保护易感人群。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的,重点做好个人防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相关重点人群应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或室内密闭空间活动,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室内空间应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合理膳食,多摄入富含VC的水果、蔬菜和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体育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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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开展消毒


 不同病原微生物的有效消毒剂种类不同,使用消毒剂前,应先注意查看消毒剂有效期。一般肺炎支原体消毒应选择75%乙醇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采用75%乙醇消毒时,应注意防火安全。采用各类消毒剂消毒时,应做好消毒人员个人防护。消毒后一般需要静置不少于30分钟或按说明书执行,确保消毒效果。消毒过的室内空间正式使用前,应先自然通风,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空间可采用机械通风,消毒过的桌面、台面、物品等正式使用前应及时清洁。注意妥善保管消毒剂,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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