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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传染病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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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佚名 点击数:1110 更新时间:2023-11-25 13:35:19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高发季,为积极引导公众、重点机构及重点场所等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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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信息,冬春季是新冠、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等传染病以及肺炎支原体感染等疾病高发季节,目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综合考虑国内外疫情形势、气温变化和人群活动特点、病毒变异等因素,冬季我国新冠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2023年10月以来,我国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活动逐步增强,预计流感将出现全国冬春季流行高峰,肺炎支原体感染未来一段时间在部分地区仍将持续高发。广大居民、重点机构及重点场所等应保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对城乡居民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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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防控措施


1.学生群体。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避免带病入学、入园;保持个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注意手卫生,避免用不清洁手触摸口眼鼻;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如个人有呼吸道症状时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合理膳食,营养均衡,规律作息,适度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有针对性疫苗的,积极接种相关疫苗,保护易感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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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点人群。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其他免疫力较低人群等重点人群,应积极接种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注意手卫生;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如个人有呼吸道症状时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佩戴好口罩;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营养均衡,规律作息,增强机体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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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照护人群。学生实际监护人、老年人照护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避免隐形感染引发疾病传播;加强儿童、老年人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医或居家休息,不带病入学、入园、外出;保持住所室内环境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照顾患者、陪同就医时,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确诊感染应遵医嘱规范治疗,避免反复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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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机构防控措施


1.校园。校园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报告等制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为学生佩戴口罩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积极治疗、居家休养,避免未愈返校,避免带病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如教职员工、学生确诊感染,不带病上班、上学、入园;保持教室、宿舍、食堂、公共厕所等室内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开展日常消毒,设置充足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引导师生课间活动后增加洗手频次;如出现集中发热病例时,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病例所在班级学生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适当减少组织集体性活动;发挥家校联动、联防联控作用,做好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注意多病共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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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养老机构等。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临终关怀服务机构做好工作人员、收住人员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环境卫生,保持生活区、活动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清洁卫生,对房间、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空气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工作人员、收住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宣讲,提高相关人员自我防护意识; 如发现工作人员、收住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做好防护,及时就医,避免参加集体活动、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合力营养膳食,保持良好睡眠,开展适宜娱乐锻炼,帮助老人提高抵抗力;积极组织老年人接种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倡导工作人员接种相关疫苗,减少养老等机构内老年人传染病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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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针对冬季就诊实际,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优化就诊流程,防止交叉感染;加强门急诊、病房、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加强重点区域清洁消毒;加强工作力量,落实预检分诊;倡导分时预约就诊,适当控制门诊等公共区域就诊人员密度,引导就诊人员和陪人规范佩戴好口罩;对于病情较轻或稳定患者,可分级诊疗或引导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后续治疗;医生接诊时做好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避免家长或患儿焦虑,缓解医疗机构就诊压力;医护人员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保护好专业救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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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人员相对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如:商超(超市)、酒店(饭店)、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公用车)、影院(剧院)等,加强室内(车内)通风消毒,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引导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公用车内)人员佩戴口罩,加强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毒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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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应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相关机构、场所等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好部门防控责任。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保持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转,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落实好属地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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